烟台验收面向排污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对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规范解读,烟台验收强调自行监测方案是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技术文件,用于系统规划企业污染物监测工作,烟台验收要求企业结合自身排污节点、生产工况以及监管要求编制这份方案,以此规范监测内容、频次、方法,为排污管控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支撑。
自行监测方案是企业开展自测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用来明确企业需要监测的污染物种类、监测点位、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分析方法、质量控制以及数据记录上报相关要求。方案需要结合生产工艺、产排污环节,梳理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其他特征污染物,确定监测点位的布设位置,保证监测点位可以真实反映排污实际情况,避免点位设置不合理造成数据失真。
烟台验收指出,自行监测方案需要明确监测工作的实施方式,区分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确定是企业内部开展监测,还是委托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同时方案内部要完善质量保障内容,对采样、样品保存运输、仪器设备校准、试剂管理、人员操作规范做出相应要求,以此规避人为操作带来的数据偏差,保障监测数据具备可溯源性。
烟台验收提示,自行监测方案需要匹配企业实际生产状态,生产负荷、排污节点发生变化时,方案要同步开展修订更新。方案中还要包含监测结果的保存、公示、上报相关要求,明确监测记录归档形式,落实数据公开义务,确保监测结果可以用于企业内部排污管控,同时满足生态环境监管的查阅要求。
自行监测方案不等同于简单的监测清单,不是简单罗列污染物项目,需要完整体现产排污与监测之间的对应关系。点位布设、监测频次不能随意降低,需要依据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来确定,各项指标设置要贴合企业实际排污工况。
烟台验收在工作中发现,部分单位简化自行监测方案内容,缺少质控措施、点位描述模糊,会直接造成后续自行监测工作流于形式。企业编制完成的自行监测方案,作为日常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按照方案落地执行监测活动,不能编制与实际执行两套内容。只有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后续监测实施到位,企业才能够及时掌握自身排污状况,及时发现治理设施运行异常,落实排污主体责任,满足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