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排放标准是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的重要法规,以下是烟台环保单位总结的一些主要的废气排放标准及其要点:
一、国家综合性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这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综合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允许排放浓度、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烟台环保单位表示该标准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二、行业性标准
针对特定行业,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行业性废气排放标准,例如: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适用于工业炉窑的废气排放管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锅炉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进行了规定。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针对印刷行业的特点,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对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进行了规范。
三、地方性标准
烟台环保单位提醒部分地区根据自身环境特点和污染控制需求,制定了更为严格的地方性废气排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