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项目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对有效预防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意义重大。以下是具体的备案要求:
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应急预案编制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分析新建项目可能面临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如危险化学品泄漏、废水废气超标排放等。明确应急组织体系,涵盖应急指挥机构、各应急小组及其职责分工,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响应、协同作战。同时,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处置程序,包括事件报告、应急启动、现场处置、应急终止等环节,确保处置工作有序进行。此外,还需配备必要的应急资源,如应急物资、装备和人员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评审与修订要求: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应具备环境应急管理、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知识。评审着重包括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和衔接性等方面。根据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应急预案能够有效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并且,随着新建项目的建设进展、周边环境变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备案提交要求:
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时,需提交应急预案文本、编制说明、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等文件。备案材料应真实、完整、规范,加盖单位公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收到备案材料后,会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登记,并出具备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