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环评验收化工园区严控限制类项目,严禁淘汰类项目
2020年9月11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明确要求,严控限制类项目,严禁淘汰类项目;除涉及安全环保节能和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外,园区内原则上不得新上非化工项目;鼓励发展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高、能源消耗低、污染物排放低、安全风险低的项目。
在信息化建设上,要求推进园区信息化平台建设,具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能源利用、消防应急、公共服务等智慧化管理功能;对园区环境风险源实施特征污染物网格化在线监测,实现对园区及周边环境风险的实时监控、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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