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验收项目运营环境影响分析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恶臭通过采取喷洒除臭剂、饲料中添加EM、污水处理站各池加盖、加强场区及场界绿化等措施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气经干法脱硫处理后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产生较大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排放标准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施肥,经分析,本项目选址周边林地面积完全可以消纳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可以做到综合利用,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本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猪粪、污水处理站沼渣及污泥经集中收集后运往场区干粪棚加工成有机肥用于项目选址周围林地施肥,多余则外售;病死猪日产日清,不在场区暂存,由专用密封车送至安化县无害化处理收集贮运再转运至桃江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处置;失去活性的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养殖场区内暂存;医疗废物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弃包装袋和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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