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总体应急预案:这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它由市县两级政府分别制定,规定了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等内容。
专项应急预案:这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专项应急预案由相关部门牵头制定,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这是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基层组织和单位烟台应急预案:这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等制定,主要针对本单位和基层组织面临的风险,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这些预案共同构成了烟台应急预案体系,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